都教函[2009]21号
各乡(镇)中心学校、局属有关教育单位:
根据宜昌市教育局文件《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9年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训计划〉的通知》(宜教办发[2009]5号)和宜昌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文件《关于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2009年度报名注册的通知》(宜继教[2009]0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继续参加由宜昌市继续教育中心组织的远程网络培训。现就报名、注册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注册
以校为单位,填写《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非学历远程培训教师学习登记表》(见附一),由乡镇中心学校或局属学校汇总后上报市教研室,由市教研室审查汇总后上报宜昌市继教中心。截止时间为2009年4月27日。
二、收费标准
按教育部远程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的有关规定,收费标准如下:
1.参加远程培训的小学(含幼儿园)、初中教师每人交纳100元培训费,登录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进行学习;
2.今年实施全市普通高中教师新课程远程全员培训(见附二),为高中新课改做好师资准备。参加远程培训的高中教师每人交纳240元培训费,统一使用教育部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高中教师新课程国家级培训“宜昌市高中新课程培训”专用平台。该平台课程资源依托教育部2008年7月组织的8万名高中教师新课改远程全员培训的课程资源为蓝本,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等12门学科的培训课程均由教育部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各科课程标准组组长等核心专家主讲。
所收培训费用全部上缴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由宜昌市中小学继续教育中心统一发放学习卡,凭卡号和密码上网,按照市继教中心制定的教学计划修习有关课程进行远程培训学习。我市原学习卡已到期,本次报名的全部使用新卡。
三、结果认定
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是经教育部授权的培训网站,是面向全国中小学教师开展继续教育的大型专业网站,教育教学资源极其丰富。教师可以按照自己的需求和时间灵活开展网上学习,还有辅导教师在线解疑答惑,是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重要途径。教师参加继教网远程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管理档案,所获得的学时学分,按集中培训48学时(8学分)记入继续教育证书。
四、学时登记
1、对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习任务的学员,及时做好学时学分登记。初中、小学教师参加培训学习的,由市师训部门按有关规定审核并登记学时学分。高中教师的学时学分登记工作由宜昌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统一进行,由宜昌市教育局予以审核。
2、2009年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我市仍延用《宜都市2004-2008年中小学校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中的相关要求,对2008年度集中培训未达标的教师和2004—2008年度集中培训汇总未达标的教师,要利用这个机会,创造条件参与远程培训,网上学习超过的学时可记录2008年。今年仍不能参与远程培训的教师,请另外组织报名,由市师训部利用双休组织办班,完成规定的学时学分。
附件:一、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非学历远程培训教师学习登记表(表样)
二、关于开展宜昌市普通高中教师新课程远程全员培训的通知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一: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非学历远程培训教师学习登记表(表样)
学校名称: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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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称 |
任教学科 |
学习卡号分配 |
所选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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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一式三份,学校、学习中心各存一份。
2)学习卡号分配由学习中心负责。
3)所选课程上报时暂不填 学校领导签字: 学校联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