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规定,200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我市实行网上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符合《教师资格条例》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中国公民,且户籍在宜都市或在宜都市辖区学校任教,均可在本市自愿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二、申请条件
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与能力;
2、申请高中教师资格者具有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申请初中教师资格者具有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者具有中等师范或其以上学历,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具有幼儿师范或其以上学历(根据《教师法》规定,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专业、职业学校师范类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专毕业学历应当视为不合格学历);
3、申请语文学科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其它学科或幼儿园以外类别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
4、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三、网上报名时间
2009年10月1日-20日
四、网上报名流程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左侧“网上申报”图标或上方“网上申报”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申请人须严格根据规定,选择户籍所在地或任教学校所在地的省份及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并根据各现场确认点的确认范围和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现场确认点。
2、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申请人必须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照片文件符合系统中注明的相关要求(尺寸是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20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版)。申请人必须在网报系统中填报手机号码。
3、核对填报信息无误后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提示“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并返回详细信息页面,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以及系统生成的报名号,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进行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如果有信息项填写错误,系统将弹出相应的错误提示。
4、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网报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五、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09年10月10日-30日。
2、现场确认地点:宜都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3、现场确认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4822124。
4、现场确认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⑴毕业证书(师范教育类专业须提供毕业证成绩原件)、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二级乙等以上,申请语文学科和幼儿园须二级甲等)原件和复印件,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还须提交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关于师范教育类专业的界定等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政策,请申请人认真查阅鄂教资[2008]9号文件及《教师资格条件》等规定。如对有关政策不清楚,可在网报时电话咨询,对师范教育类专业无法界定的,也可先带着以上证书到确认点找工作人员现场咨询,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者再进行体检。如果申请人因师范专业界定等有关政策不清或理解有误,造成现场确认不通过,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分(8开纸正反而打印表格,贴二寸免冠登记相片,再另交一张一寸登记相片,与网报系统上传的相片同一版)。
⑶《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6开纸打印表格),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进行鉴定,非在职人员由户籍所在社区、村组鉴定。
⑷《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16开纸正反面打印表格),由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体检指定医院:宜都市中医院,时间:11月3日-4日。
⑸已取得一种教师资格的人员,如再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者,除提交此次教师资格认定所需要的申请材料,还应提交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备注栏中注明曾取得过何种教师资格。
六、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须参加教育教学专业技能考试,合格者方能认定教师资格。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参加宜都市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专业技能考试;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参加宜昌市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专业技能考试。
七、收费标准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缴纳专业技能考试费100元。
八、教师资格证书发放时间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发放时间是2009年11月30日-12月10日;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发放时间接宜昌市教育局通知后,我们将在“宜都教育网”上通知,请予关注。
以上时间不再另行通知,请申请人员注意相关时间。
宜都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二○○九年九月十五日